人与狗的枝枝末末

我是喜欢狗的,这种喜欢是一种理智的信任与热爱,并不是宠溺与迷失。我认为狗是人类最为忠实和可信赖的朋友,“狗不嫌家贫”大抵就是这个意思。然,狗终究是狗,是牲畜,和人是有区别的。对于那些将狗当人养,同吃同住同睡的做法,我是极不认可的,喜好是自己的事,但是别人没有义务为你的喜好买单。

老家曾经养过一只狗,二姐给起的名“来福”,一只纯黑色的土狗,长得极为健壮,身手敏捷。我很喜欢带着它漫山遍野飞奔的感觉,那感觉是灯绿酒绿的城市里的孩子们无法体会的,养在钢筋混凝土的牢笼里的狗无法体会的。来福很听话懂事,虽然没有经过任何的训练,它却聪明得几乎可以理解主人的任何一句指令甚至眼神,这或许就是狗和人在相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结果吧。来福听力很好,又善于跑跃,无论任何时候,你只要在家大呼一声“来福”,不出两分钟它就会跑到你身边。

来福是一条最地道的土狗,却和德牧一样能干着牧的事情。老家的院心是敞开式的,没有围墙之类的樊篱,每天清晨母亲喂鸡时隔壁邻居家的鸡也会趁机来浑水摸鱼,来福能准确的区分出哪些是自家的鸡,哪些是外来的“敌人”,它会一只一只的将“敌人”撵出队伍。不过,它从来不伤害那些前来“搭火混吃”的外来客。

来福很健康,它和那些土生土长的土狗一样,吃的都是家里的残羹冷炙,喝的是溪边冷水,它从不生病,从不吃药,也从不打针。它忠实的守护着庭院,却从来不曾给我们添过任何麻烦。来福在我家生活了十来年,我们兄弟姐妹都在外的日子,就是这条忠实的老狗日夜陪伴着父母,人与狗的感情在年岁的积累中早已升华成亲情。它是我们这个家庭中的一员,以至于拍摄全家福照片时父亲还要坚持拉着来福一起。这头老狗,在风烛残年的光景不幸遇到了行将就木的主人,在母亲患病后我们仓皇将其托付给邻人,就在那一段凄风苦雨的日子里,它在思念主人的日夜凄嚎中凄凉离世。细节我已无从考证,我无法确定它是何时以何种方式去世的,或许在母亲离世之前,或许是父亲离世之前。我所知道的是在父母离世后我再回老家之时,来福的灵魂也已去了另一个世界,而它的肉体或许在某个下着雨的夜里成了别人的桌上之羹。对于来福,我一直愧疚于心,一条老狗在为这个家庭付鞠躬尽瘁之后却落得尸骨无存的下场,其状何等凄惶,狗无法选择自己的主人,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,它终其一生的命运都是那个它所遇见的主人赐予它的。来福命运的悲凉,来自于我的家庭,每思及此总痛楚不安,我也一直不愿提笔写下这些凄惶的文字。只是,那些日子,父母罹病,人尚不能得已保存,更何况狗乎。在我生活的城市,在狭小的居室里,我真的无法再养护一条大狗。

来福离世后,我再也没有养过狗了,城市的狭小空间,终日奔波的工作生活,不适宜饲养任何一种有生命的宠物。我坚信那句话:十多年的时间对我们来说只是一段时间,而对于狗来说却是一辈子。始养终弃对于我们来说或许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,对于狗来说却是万劫不复。没有充足的思考和打算,切不要一时脑热而养狗。你的一时冲动,可能就会决定一个生命的未来。看看那些满街游走的游浪狗,你就会知道人类的伤害有多大。

当小友家的阿拉斯加犬年老去世后,多年来压在我心底那种想要养狗的信念觉醒,就现在时间、地点一切都刚刚好,一切都可以满足于养狗的需要。半个月前,去挑选了一只幼犬,哈士奇,十足的二货一枚。世纪中学对面有一个狗市场,每周日都会如期赶集交易各种狗,市场里狗类繁多,阿拉斯加、边牧、德牧、泰迪、金毛、拉布拉多、秋田、萨摩耶、中华田园犬……各种狗狗多和不可计数,唯独就是哈士奇很少,可能大理地区饲养哈士奇的狗场不多吧。去了两次,终只遇见有两家卖哈士奇的,加起来也不过只有三四只小犬,品相皆不算太好。在一家卖秋田的犬舍询问有无哈士奇,答复说有两只,在犬舍里养着。后来去犬舍现场看后,终于下定决心带了一只回来。之前就在网上查了很多关于哈士奇的资料,毕竟这种外来的狗和土狗在饲养的方式上完全不一样,土狗是能土生土长,能自生;而这种方式用在外来的洋狗上基本就是自灭了。对于价格也了解了一番,虽然早有准备,但最终的价格还是觉得真不便宜。还好,蓝眼三把火,品相还不错。

两个月大的哈士奇,带回来后整夜嚎叫,那两天真是弄得小友家精疲力竭,每晚不得入睡。不过,两日后,环境渐渐熟悉,小狗便也安静了下来。小狗取名巴顿,现在已经能听懂自己的名字了,在我的精心调教之下算是学会了第一个动作“下蹲”,每次只要对着它喊一声“蹲起”,它便乖乖的蹲在地上了。不过,也只是仅限于此而已。哈士奇的“威力”已经渐渐体现出来了,能吃能咬能破坏。不过,它的二给了我们一些久违的快乐。

当时选择哈士奇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因为这种狗的性格而已,温顺不伤人当然是首选,其次是毛短好打理,还几乎没什么味。另一外原因便是这种狗天生就是无脑二货,很符合我这种二的性格。虽然知道哈士奇能破坏,只认吃不认主,撒手没,但我最终还是选择了哈士奇,选择了巴顿。于我和于它而言,这都是一种缘份。

上周末带巴顿去打疫苗,看见一头杜宾,直接吓尿,低着头躲到我身后去了,全程不敢发出任何声音。很好,这才是真正的二货哈士奇。

巴顿的日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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溪窗夜话

从驾驶证换证想到的

2017-5-15 16:42:59

溪窗夜话

七夕执子之手

2017-8-28 16:49:25

3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
  1. 文章不错非常喜欢 🙁

  2. 好可爱

  3. 家里的小边牧4个月,走到哪哪里寸草不生。。。 😥

  4. 我家养的是雪耐瑞,虽然很皮但是还是很可爱!

  5. 小狗挺可爱的呀。。。 😡

  6. 二货一个 哈哈 🙂

  7. 我也喜欢狗,我家的狗是一只黑背。

  8. 二货的主人更二 💡

    • 这样才搭配呢嘛 😳

  9. 来福好接地气的名字 😡

    • 当时就想着要么叫来福,要么叫旺财,接地气一些好。

  10. 这个哈士奇还是好看啊~哈哈哈

    • 挺好,看上去很二,这相貌可以。 😀

  11. 关于来福的文字让人心碎,理解佳能兄内心的感受。anyhow,巴顿来了,希望它健康成长,继续来福未尽的使命。

    • 巴顿只能带来些欢乐了,这二货就是个吃货,有奶便是娘,谁给吃的就和谁跑了。 😀

  12. 😉 以前想过养狗,但是实际情况是照顾不来。而且狗养大了,多少都有臊味,我鼻子容易对刺激性味道过敏,索性就强忍着不去养。

    • 我也考虑过这个问题,以前在村子里养狗漫山遍野的跑,根本没有什么味道。地方狭窄的话,二哈就是最好的选择,毛短很不掉毛,体味很小。

  13. 狗狗好可爱的说

    • 就是有些二。 😀

  14. 哈士奇,狗中的异类,哈哈哈

    • 这气质比较符合我身上的二,所以选择了哈士奇。

  15. 汪星人就是逗比 🙂 🙂 🙂

    • 二哈属于逗比中的战斗机 😀 😀

  16. 很久没看到这种有温度的文章了,我也喜欢狗,小时候养过一只,父母外出打工后卖了,很不舍,但我照顾不了。现在也想着养,但独处大城市一隅,地方小上班也没时间照顾,只能想想。

    • 对于上班族来说,养狗的确不是很现实,有很多人就是一时兴起买了狗,最后送人或是抛弃。我也是因为现在有人看了,才敢养的,以前和你一样只能想想而已。

  17. 我也喜欢狗,也养过不少狗

    • 理论上来说,我自己养的狗还没有过呢,这算是第一只。

    • 霭客溪主

      养只狗,就好比有个生意,让你忙得很多事脱不开身。没狗一身轻

  18. 这真是犀利的眼神啊,天下二哈一般屌

    • 眼神的确很犀利,这眼神很二很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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